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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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机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及个人:

为进一步加强具有航海类学科专业背景的人才队伍建设,持续巩固和提升我校航海教育教学水平,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组织开展2020年度培养人选的遴选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依据文件

严格按照《大连海事大学关于从航海类本科生中选培师资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遴选条件进行申报。

(二)申报对象

1.符合遴选条件的我校2017级航海类本科生。

2.符合遴选条件的我校2010-2016级航海类本科生,且目前硕士或博士在读。

二、遴选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

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。

1.《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报名表》(附件2);

2.《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3);

3.支撑材料:针对报名表内所填报的各项信息提供应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,自大学至今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外语级别及成绩证明,学习综合成绩及排名证明以及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项目、奖励等的证明材料,所有证明材料需按照报名表内容顺序扫描在同一PDF文档

4.请将报名表、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打包后9月19日12:00之前发送至邮箱dmuluhao@163.com

文件包命名规则:申请人姓名+专业+年级。

邮件标题命名规则:申请人姓名+选培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报名材料

(二)学院推荐

1.学院根据申报条件,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。

2.各专业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以下数量:

2017级本科生:轮机工程4人。

2010-2016级各年级本科生:轮机工程3人;船舶电子电气工程2人。

(三)学校评审

学校对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审、综合评议,经校长办公会审定,确定最终培养人选。

(四)公示

确定培养人选后进行公示。

(五)签订协议

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与培养人选签订培养协议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申请人须按照要求于9月19日12:00之前提交申请材料,逾期未报名者,视为放弃资格。

2.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路浩

联系电话:0411-84724660

 

附件:1.大连海事大学关于从航海类本科生中选培师资计划实施办法(试行)

2.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报名表

3.选培具有航海类专业背景师资报名汇总表

 

 

轮机工程学院

2020年9月15

 

发布时间:2020-09-15 14:30:02